狼山港务分公司切实抓好平安港口建设
发布日期:2009-12-25
狼山港务分公司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创建平安港口建设中,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构建和谐社会工作作为党政工团年度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由党委书记为主、行政主要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领导机构。综合治理办公室根据上级关于平安创建工作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常指导基层具体工作,公司每月中层干部例会重点布置及时通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形成计划、布置、检查、落实的平安创建格局,保证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责任制落实是该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行之有效的一贯做法。公司与各部门年签订治安承包责任书,形成个人保班组、班组保部门、部门保公司的承包责任体系。每月下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港口建设工作任务书”,布置月度工作任务,治保队、综治办及公司双文明检查小组将根据月度检查考核情况集中评分,在月度中层干部例会上考核通报。同时,对长期在港区作业的民工列入公司日常管理议程,由装卸大队实施管理,综治办建立民工档案,具备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等,经人事、安全、保卫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对工程承包、零星修理、生产运输承包单位在港作业期间,专门制定《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并签订了《进港作业(施工)单位治安责任书》、《船舶服务单位在港治安责任书》等。该公司综治、民调、治保、消防、普法等分工不分家,随时保持沟通,完善台帐记录、整理、装订、归档;围绕和谐平安这个中心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责任落实,确保了公司生产建设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