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思想防线 信守保密承诺
发布日期:2009-06-26
集团公司将组织开展保密承诺书签订工作
保密工作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企业兴旺发达。为提高企业涉密人员保密意识,进一步落实涉密人员保密责任,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机密安全,集团公司将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拟组织对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从法规制度上约束涉密人员做好保密工作,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要求指出,本次对签订保密协议的人员将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界定,强调签订人员范围要与工作中实际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范围保持一致,既不能随意缩小,出现应签未签或漏签,也不能随意扩大,简单实行“全员签订”。强调要重点做好领导干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业务骨干等的签订工作。对在涉密岗位工作的借调、聘用和工勤人员也将进行涉密资格审查,一并纳入签订范围。
关于脱密期管理,要求离岗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时,应确定脱密期限,脱密期限由本单位根据其接触、知悉国家秘密及企业机密的密级、数量、时间等情况确定,一般为6个月至3年。在脱密期限内,相关部门和本单位应依照有关规定对涉密人员因私出境等采取限制措施。
要求强调,为加强对涉密人员的考核管理,在涉密人员中积极开展保密承诺执行情况考核,从今年起,签订人员必须在年度述职或工作总结中对保密承诺执行情况作出说明,对违反保密承诺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保密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还对已往保密协议签订工作进行了规范和衔接,要求凡已签订的保密协议在承诺内容、人员范围、保存管理和责任约束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要求重新组织签订或补充签订相关协议。
为切实做好涉密人员保密协议的签订工作,通知还要求各单位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方案,抓好督促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涉密人员确定情况、涉密人员保密教育情况、保密承诺书保存管理情况等。必要时,可对签订人员熟悉承诺情况进行抽查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