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0-09-21
9月18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在武汉主持召开《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长江委河湖局、规划局、政法局,江苏省水利厅,南通市水利局,通州区水利局,苏州市水利局,张家港市水利局,中交三航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江勘察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参加会议。南通港口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施渠平,副总经理过兴发,南通港码头管理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评审会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项目设计单位关于《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涉河建设方案报告》和报告编制单位关于《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相关介绍,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会议经讨论后一致认为,报告采用的资料较丰富,技术路线可行,内容较全面,结论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和《长江水利委员会行政审批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要求。同意报告中关于拟建工程对工程河段的河势及行洪影响较小的结论意见;同意报告中关于拟建工程在采取补救措施后,不会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结论意见。
根据与会专家和代表的意见建议,南通港口集团将组织相关单位对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全力做好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包括岸线报批等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设计文件,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工程项目拟新建1个10万吨级泊位,1个3万吨级泊位和7个5千吨级江轮泊位,拟利用自然岸线长度为572.8米,泊位总长度1404米。项目的建设符合《南通港总体规划》和《南通港天生港区总体规划方案》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来建成后的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工程项目将能保障长江中上游地区粮油加工企业中转运输能力,充分发挥水水转运功能,降低企业物流运输成本,满足我国粮油日益增长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