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长江水上工程有限公司“通港工程1”船舶报废处置公告
2022年第1期
发布日期:2022-02-08
南通长江水上工程有限公司现有通港工程1(运泥船)拟进行报废处置,欢迎有购买意向的单位接到本函后与本函第9条所述相关人员联系。
1、标的物概况(详见标的物状况介绍)
2、最低报价:21.05万元。低于21.05万元以下的报价无效。
3、报价截止时间:在收到邀请函之日至2022年2月18日11:00前递交密封报价文件,过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4、组织方:南通长江水上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5、报价文件送交地点:南通长江水上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西路530号,联系人孙建康,电话:13485117569
6、报价要求:
(1)报价单位(以下简称报价人)如认为有必要察看标的物现状,可直接与南通长江水上工程有限公司孙建康联系,联系电话:134851175691。
在提交报价文件时,甲方视各报价人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
(2)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①报价书(详见附件格式1);
②报价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格式2,参加报价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不需提供);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企业印章);
⑤承诺书(详见附件格式3)。
注:报价人授权代表在提交报价文件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按照上述要求的文件格式进行编制、装订、装袋密封,并在封套标注:
① “南通长江水上工程有限公司通港工程1船舶转让项目报价文件”
② 报价单位:
③ 本报价文件在2022年2月18日11时前不得开封”字样。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等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不按照附件格式要求的报价有可能作废。
(3)报价人在本邀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向甲方提交密封报价文件和报价保证金贰万元。经评审确定的标的物最终竞得者,其报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无息退还,竞得者履约保证金在签订船舶转让合同、交清全额合同款、标的物离港后无息退还。
注:报价保证金汇至下列账户内,以便财务核查及开具相应数额的收据(不接受现钞和支票),过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户名:南通长江水上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青年路支行
账号:1111821709000014427
7、报价评审:
(1)本次标的物转让采取一次性书面密封报价的形式进行,甲方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择日对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如最高报价出现两家以上(含两家)报价相同的情况,最高报价人还需提交第二次书面密封报价,第二次书面密封报价不得低于其第一次书面密封报价,依此类推),确定标的物最终竞得者。
(2)如最高报价未达到甲方预期,甲方将根据报价情况,保留要求报价人进一步报价或取消本次转让报价活动的权利。
8、报价注意事项:
(1) 报价人在报价时应考虑标的物离开南通长江水上工程有限公司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自行承担相关安全责任。
注:标的物转让状态为现船现状。凡涉及交船、移动、产权过户等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标的物竞得者承担,南通长江水上工程有限公司开具普通税务发票,如需在船舶交易市场开具发票,则标的物竞得者自行办理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2) 标的物竞得者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书五(5)个工作日内与南通长江水上工程有限公司签署船舶转让合同(详见附件格式4:“船舶转让合同样本”),并在转让合同签署后三(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合同款,合同款到帐并接到甲方关于标的物具备离港条件的通知后五(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物的交接和离港工作。
(3) 如标的物竞得者出现下列违规行为,履约保证金将作为约定损失赔偿金予以没收,同时甲方保留取消其标的物竞得者资格的权利。
a、交纳履约保证金后要求撤回其报价的;
b、标的物最终竞得者未在本函约定的期限内与南通长江水上工程有限公司签署船舶转让合同或未能在船舶转让合同签署后三(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合同款。
(4) 如标的物竞得者支付了全部款项并在接到甲方关于标的物具备离港条件的通知后,未能在五(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物的交接和离港工作,从第六(6)个工作日起,标的物竞得者应按每天1000元的标准给付南通长江水上工程有限公司约定损失赔偿金,相关款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 报价人在报价活动中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报价活动中勘察现场和标的物竞得后在标的物所在单位的安全责任由各报价人自行承担。
(6) 标的物交接地点:南通长江水上工程有限公司通港工程1停泊地(南通港口集团通州港务分公司202泊位里档),标的物交接离港后,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甲方不负责标的物的保用和维修服务。
9、本邀请函引起的或与本邀请函有关的一切纠纷,均提交南通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10、如需咨询,可来函(传真)或电话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人:孙建康
电话:13485117569
传真:0513-83525890
地址:南通市人民西路530号
邮编:226005
附件:报价书及转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