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通海港区公共服务中心项目(智慧储运物流项目)前期试桩桩基检测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2
编号:XJH-202312-01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现对南通港通海港区公共服务中心项目(智慧储运物流项目)前期试桩桩基检测项目进行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通港通海港区公共服务中心项目(智慧储运物流项目)前期试桩桩基检测项目
二、检测范围及服务内容
投标人要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对本地块试桩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及设计院的设计要求。
服务周期要求:试桩完成后25日内组织人员到场检测,检测合格后7日内出具合格报告,必须满足项目施工进度要求。
三、报价方须知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资质且核准项目等内容满足本项目要求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CMA)。
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桩基检测项目。
4.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具备地基基础类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检测工程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7.投标文件含资格后审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投标报价函、拟投入本项目工作的人员及简历表(附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贵单位加盖公章。
8.现场勘察:
(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考察,以便了解现场情况,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自行组织的现场考察给予必要的协助。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2)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考察过程中,应对其自身安全负责,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概不负责。
9.最高限价及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投标总价及单价报价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的总价及单价的均为无效报价。最高限价为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其中单桩抗压静载试验单价限价45元/吨,单桩抗拔静载试验单价限价48元/吨。
10.本次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桩基检测项目的所有检测服务(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及设计院的设计要求)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仪器与设备使用费、水电费、堆载材料及机械(含仪器、设备)进退场费(含二次进退场费)及上下力支费、检测试验费、安全设施费、临时设施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完成相关检测规范、标准规定要求的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检测人员的食宿、办公等设施费用;中标后参加工地现场协调会议产生的所有费用。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请各报价单位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四、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函(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
2.报价表(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声明书(按照附件3格式填写,加盖公章);
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CMA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试桩检测项目提供能体现出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
7.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地基基础类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检测工程师)复印件(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8.相关授权文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递交
本项目报价文件一式叁份(壹正贰副),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应于2023年12月26日下午13:30前送至南通新江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若选择快递方式送达,建议发顺丰);收件人:王菊,电话:18584823616。
六、确定方式
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中标。
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下午14:00。地点:南通新江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
3.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4.确定单位后,我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与中标者签订正式合同。
5.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8584823616。
联系人:王菊
附件:
1、报价函格式
2、报价表
3、声明书格式
4、拟派人员简历表
南通新江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询价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