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港口设施保安工作顺利通过交通部检查
发布日期:2004-09-14
《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贯彻落实,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口岸形象及水运事业的发展,也是SOLAS公约有关条款生效后港口对外开放的前提条件之一。在8月27日交通部组织的港口设施保安工作专项检查中,集团的该项工作得到了有关领导和专家的一致好评。
集团公司通过扎实有效的组织工作,稳步推进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的开展。首先,加强了组织领导。集团公司领导思想上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总经理王卫国任组长,副总经理王亚东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第一责任人及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保安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了进一步统一认识,集团通过党政工联席会议、行政例会的形式对交通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和动员,并专题研究部署《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贯彻执行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制订了详细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强有力的组织工作确保了集团所有码头在7月1日前顺利通过了港口设施保安评估,取得了《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
其次,完善了基础工作。根据SOLAS公约要求,集团公司先后派出三批人员,参加了交通部组织的港口设施保安员培训,共16人取得了资格证书。同时,在建立健全保安规章,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各单位制定了详细的内部培训计划,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针对不同层面、不同类型人员展开了宣传学习,使全体员工都能熟知本岗位的保安职责,掌握应急处理程序。
此外,加大了硬件投入。为了对港口设施实施实时、有效的监控,集团公司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决定投入200多万元,建立独立的保安监控系统。根据“重点覆盖,逐步完善”的指导思想,一期工程共设40个监控点,基本覆盖了主要港口设施及其内外交汇界面。同时,为了达到“集中统一、分级管理”的目的,集团公司设立总控中心,各单位设立分控中心。系统建成后,将实现对港口设施大范围的动态监控,对提高港口保安事件预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港口设施的保安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港口集团将坚持不懈地以高度的责任感,不断完善港口设施保安体系,提高防范和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港口设施以及在港船舶、人员、货物的安全,切实履行SOLAS公约赋予的港口义务,确保《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