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洋港口有限公司装卸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日期:2023-04-19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通洋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通通洋港口有限公司装卸服务外包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通洋港口有限公司装卸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计件作业单价最高限价:3.05元/计费吨、计时作业单价最高限价:30元/人•小时。
预计装卸作业量年计划为200万计费吨
合同履约期限: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的2年(即24个月)。
三、项目需求: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以下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 投标人其他要求
7、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8、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港口装卸劳务服务(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9、投标人须具备不少于50人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2年10月-2023年3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或有效期限内的商业保险缴费证明),含不少于船吊司机(需提供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门座式起重机Q5司机证及以上)4人、挖掘机司机(需提供挖掘机操作资格证)4人、指挥手(需提供所持上岗证)12人及货车司机(需提供B2及以上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龄)4人;
10、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招标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作无效标处理,并视情将其列入本公司黑名单,限制参与本公司的招标项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 4月 19日至2023年 5月15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理机构获取并领取招标文件。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国强路99号鹏远创意园5号楼5302A室。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桑女士 联系电话:18260537686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10 时00 分;地点为:南通通洋港口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吕四港G328国道与通港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可能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通洋港口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0629016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国强路99号鹏远创意园5号楼5302A室
联 系 人:桑工
电 话:18260537686
电 子 邮 箱:1321679187@qq.com
十、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80000元(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转账、支票等形式递交)指定账号如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账号:5139 0388 3710 919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税号:91320611MA1WNDY3XX
电话:0513-89076801
地址:南通市港闸区国强路99号5幢5302A室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候选人之外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