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吕四起步港区8#-9#泊位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24
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通远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通州湾吕四起步港区8#-9#泊位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通州湾吕四起步港区8#-9#泊位服务外包项目
2、招标人名称:南通通远港口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
3.1项目内容:通州湾吕四起步港区8#-9#泊位内部短驳运输服务(预计年作业量36万TEU);装卸辅助服务(含查验拆装箱辅助服务);检口值班服务、消控室值班服务等服务项目。
3.2项目目标和要求:根据各服务内容、特点及有关要求,满足各岗位人员、设备等需求,并根据承揽工作要求,优质、高效、安全完成作业任务。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二、招标预算及最高限价:
内部短驳运输服务最高限价20元/TEU;检口值班服务、消控室值班服务最高限价42000元/月;装卸辅助服务最高限价34500元/作业线/月,查验拆装箱辅助服务最高限价17000元/月。资金来源为自筹,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招标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四、招标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在“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发布。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下载报名、开标时间
1、投标人报名方式:
(1)在“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的“报名函”形式回函(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13016797299@163.com或直接将回函送到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南通市市北科技城永福路10号江豪大厦10楼,联系人:陈工,电话18862954881)报名,并同时缴纳报名费人民币300元整。
缴纳方式:报名费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报名费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报名费收取账户(银行转账、电汇等均可),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报名费。
收取人: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南通紫琅支行
账号:5011 0188 0000 63317
报名费缴纳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
(2)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且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已报名投标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2、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 6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青年西路38号港口大厦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21年12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现场踏勘:不组织。
七、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八、项目服务地点:通州湾吕四起步港区集装箱码头
九、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通远港口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东路888号
联系人:凌晨
电 话:15962972070
代理机构: 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市北科技城永福路10号江豪大厦10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862954881
邮箱:13016797299@163.com
十一、其他
1.潜在投标人对资格要求、项目参数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代理人提出,由招标代理人负责答复。
2.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发布的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