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新世界码头3#~4#泊位水域运营期间水下监控水下地形测量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25
本次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新世界码头3#~4#泊位水域水下地形测量工程项目,采购人为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代理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新世界码头3#~4#泊位水域运营期间水下地形监测工程
2、项目编号:NTGMT-2021001
3、项目概况
测量范围:码头前沿向江侧方向500米、码头长度方向约750米(3#码头上延100米至4#码头下延200米);码头前沿向堤岸方向,至引桥根部约640米(含堤岸泥面标高及码头面下水下地形),码头长度方向由5#引桥上游50米至4#码头下延200米。
比例为1:1000。
测量要求:
1)平面布置图应按《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01)的要求绘制,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绘图基面为理论最低潮面。平面布置图应绘制坐标网格,注明网格坐标。
2)平面布置图反映改造工程及所需水域与上、下游已建(在建或拟建)工程的相互位置关系。
3)平面布置图应反映拟建工程附近航道情况,标明工程所在河段航标配布情况(包括岸上助航标志)、航道界限和零米线。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采购内容及预算:对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新世界码头3#~4#泊位运营期间水下监控水下地形测量。每季度第一个月测量,全年度共计测量4次,采购预算为6万元。
6、服务期限:365个日历天
1、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2.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供应商具有海洋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2.3测量船舶应具有本测区的船舶适航证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备案登记(船舶可以自有,也可以租赁。自有的,须提供权属证明;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与出租方权属证明。)
2.4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有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近期(2020年10月—2020年1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近期(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在该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2.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竞标。
三、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整,下午13:30—16:30整(节假日除外)。
请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公告下附件的形式,回函(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1367212214@qq.com中,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送达,确认是否参与本次磋商。
(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供应商在发送报名函的同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文件工本费无论何种情况不予退还。
3、代理单位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8851414160。
注: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的,采购人可拒绝其响应文件的递交。
四、磋商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4月7日14:00—14:30整(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14:30整(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1年4月7日14:30整(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云顶集团(中国)官方网站二楼会议室
磋商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西路38号
五、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开沙岛开沙村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白冰
电话:13861906160
邮箱:14269123405@QQ.com
邮政编码:226006
采购代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 邮政编码:215000
联 系 人:冯建敏、吕俊峰
电 话:15162874928(冯建敏),18550663166(吕俊峰)
六、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磋商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等信息均通过云顶集团(中国)官方网站网站“()”公布。
采购人在云顶集团(中国)官方网站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供应商有义务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七、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