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之歌》创作、制作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21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之歌》创作、制作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词曲创作,编曲、MV等后期制作,制作成品CD,为企业员工教唱,首演指导。
3. 具体要求:
3.1 合同签订后,词曲作者至企业采风,了解所需信息,尽快形成词曲初稿,必要时可与企业一起组织召开词曲创作交流会,根据企业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
3.2 作词:歌词内容要求凸显企业特点,贴合港口实际,紧跟时代步伐;能激励员工士气,提升团队意识,增强员工凝聚力和归属感,反映员工对企业的深厚情感和对企业更好更快发展的美好愿景。
3.3 作曲:旋律要求气势磅礴,催人奋进,优美动听,易于传唱。包括一首单曲和一部根据单曲改编创作的四声部合唱曲。
3.4 编曲:要求富有时代气息,配器恰当,与歌曲相得益彰。
3.5 MV制作:要求画面唯美,素材丰富,能浓缩反映企业历史、文化、理念等等。
3.6 CD制作:质量达到可出版级。
3.7教唱:要求单曲所有员工人人会唱;合唱曲可演出。
4. 作品创作与制作完成的时间:自合同签订后50天。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2. 2016年以来至少具有3个音乐制作活动业绩。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8月24日下午4时。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8月21日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8月24日下午4时。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东沙大道恒力南通产业园(南通市通州区东沙大道) 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
4、投标文件接收人:何华
五、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4日下午4时止。
六、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投标人资质材料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若投标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到开标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投标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华
联系电话:1386292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