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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山港务分公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职工岗位应聘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6-13


公司各部门:

根据集团公司统一部署,为积极推进狼山港务分公司(以下简称狼山公司或本公司、公司)职工应聘江海港务分公司(以下简称“江海公司”)、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码头公司”)岗位工作,按照集团《关于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非管理岗位编制设置的批复》(通港口人〔202063号)和《关于江海港务分公司非管理岗位编制设置的批复》(通港口人〔202064号)等文件中所明确的码头公司和江海公司(以下简称两家公司)非管理岗位编制设置(见附件1-2)及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立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现代企业组织体系要求,组织推荐适岗人员积极参加岗位应聘,满足两家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条件下的人力资源需求,鼓励职工分批参与两家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促进交流融合,激发职工进取精神,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岗位应聘工作,严格遵循“以人为本、交流融合;兼顾现状、人岗相适;双向选择、择优上岗”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严格按照相关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开展应聘工作。

三、岗位设置说明及报名应聘对象

应聘岗位除集团批复所明确的码头公司和江海公司所有非管理岗位外,江海公司、码头公司和狼山公司在上轮管理岗位应聘工作中空缺的一般管理岗位(详见附件3),一并纳入本次应聘岗位。

上述应聘岗位(所有非管理岗位和空缺的一般管理岗位)的应聘对象,为本公司和江海公司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职工(已应聘上岗人员及离岗休养人员除外)。职工对照岗位任职资格和自身条件,可选择本公司、码头公司或江海公司相应岗位报名应聘,但不可同时填报两个及以上岗位,否则视作放弃本次岗位应聘。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工作组

1、狼山公司、码头公司共同成立岗位应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职工岗位应聘工作。

长:许稳林

副组长:杨建如

员:胡 胡晓东 袁宝军 陆建国

政策咨询组。主要负责相关政策、方案的宣传解释等工作。

组长:许稳林,联系电话:13706290698

业务工作组:主要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等工作。

组长:胡 伟,联系电话:15996669544

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后勤保障等工作。

组长:杨建如,联系电话:13606290630

领导小组下设岗位应聘评审组。

组长:胡伟

成员:赵国华 朱家清 王金新 徐 青 王建华印桂清 韦波

沈铜林 白

朱晓聪、凌怡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记分。

2、集团牵头成立专门的岗位应聘评审组,全程参与评审和指导公司应聘工作。组长由顾焱华同志担任,成员由郭家鹍、潘晓兵、许稳林、杨建如、陈杰、邵文欣、王金新、曹旭等同志组成,另安排周军、吴晓霞同志进行汇总计分。

(二)宣传发动

2020年615日,公司对本次岗位应聘工作进行宣传发动,同时做好相关政策、方案的宣导解释工作。

(三)信息公示

2020年615日,对本实施方案、岗位任职资格一览表、一般管理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4)、非管理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5)等进行公示(相关公示信息同步在集团网站发布)。

(四)应聘报名

2020年615日起,应聘人员可到本公司、江海公司领取对应的《岗位应聘报名表》或从集团网站自行下载,本人按规定填写后交本公司或江海公司岗位应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6161700前。符合报名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应聘报名表的,视作放弃本阶段管理岗位应聘。

(五)资格审查和评审

公司岗位应聘工作领导小组收集汇总应聘报名表后,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预评审,2020617日前将预评审结果和应聘报名表分别移交应聘岗位对应单位。公司应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应聘本公司、码头公司一般管理岗位人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报名应聘非管理岗位人员,由集团岗位应聘评审组负责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结果于20206191700前书面反馈给相关公司。

(六)确定上岗人员。

根据公司应聘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管理岗位评审结果及集团岗位应聘评审组综合评审结果,结合本公司应聘人员综合表现,经码头公司党委讨论通过后予以公示,最终确定上岗人员。

五、相关规定

1、本次岗位应聘工作过程中,如出现未有人应聘的岗位或岗位应聘人数不足编制数的,公司岗位应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等要求,从自愿服从调剂的应聘人员中调剂上岗。

2、人员上岗前,公司将组织进行岗位技能和安全生产等相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再行办理人员上岗手续。经确定上岗的人员,未按规定参加相关培训或虽参加相关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并继续实行放假休息。

3、在本次岗位应聘中上岗的人员,其工资自岗位应聘工作结束后次月起,由应聘上岗所在单位予以发放,工龄连续计算。相关待遇参照《集团所属分公司搬迁过渡期职工管理办法》第三条“薪酬福利待遇”第一项“上岗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执行。工作至法定退休,符合港口集团职工退休奖励规定的,港口集团将按规定向其一次性支付退休奖励金。

4、对原处于在岗状态,但在本次岗位应聘中未能上岗的人员,其薪酬待遇自本次岗位应聘工作结束后次月起,按《集团所属分公司搬迁过渡期职工管理办法》第三条“薪酬福利待遇”第三项“放假休息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执行。

5、对原处于放假休息、参加本次岗位应聘未能上岗的人员,其薪酬待遇继续按《集团所属分公司搬迁过渡期职工管理办法》第三条“薪酬福利待遇”第三项“放假休息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执行。

6、搬迁过渡期间,公司将根据集团经营生产发展所产生的新增岗位,按规范程序继续组织放假休息人员分批应聘上岗。

六、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组织实施。


附件:

1、关于南通港码头有限公司非管理岗位编制设置的批复

2、关于江海港务分公司非管理岗位编制设置的批复

3、各公司第一轮应聘空缺管理岗位及任职资格

4、一般管理岗位应聘报名表

5、非管理岗位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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