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集团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年”活动
发布日期:2018-04-12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关于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通安委办【2018】41号文件要求,集团公司决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年”活动。通过开展巩固年活动,全面复查“落实年”和“提升年”工作开展情况,着力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等五项制度,切实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安全生产民主监督管理等五个能力,进一步巩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责任,推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双重预防机制更加健全、安全生产基础更加夯实、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