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发布日期:2012-09-13
8月24日,南通市国有出资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巡查组向集团公司发出《巡查意见书》,充分肯定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查组认为,近年来,集团公司积极开展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努力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覆盖到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有效促进企业稳步健康发展,企业经济效益稳步增长,主要经济指标创历史新高,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
2012年4月13日至18日,南通市国有出资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工作第二巡查组对集团公司开展了巡查工作。通过巡查,巡查组充分肯定了集团公司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公司生产经营能力显著提高。近年来,集团公司紧紧围绕生产经营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优化经营策略,强化内部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实现了企业健康稳步发展,多项经营指标创历史最好成绩,实现了“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二是积极构建惩防体系,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和企业诚信建设有力推进。集团公司认真贯彻实施中央、省市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集团公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更加明确了构建惩防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基本框架和总体要求。同时坚持和完善职代会、述廉评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并注重提高制度建设的运行质量和水平。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教育,结合开展“5•10”思廉日活动,突出“岗位思廉、岗位践廉”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三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落实到位。集团公司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为抓手,强化了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明确了两级党组织书记及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了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职的局面。同时,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与企业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同生产经营相结合,有力促进了集团公司全年工作目标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的顺利完成。四是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廉政准则》及《若干规定》,制度体系较为完善。集团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照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要求,正确处理好董事会、党委会和职代会之间的关系。对企业重大决策,做到集体研究讨论,充分发挥企业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集团公司各项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合规性均得到有效体现。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不断优化管理职能,规范内部审批程序,逐步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及标准操作流程,涉及销售管理、生产管理、成本管理等八大内控流程,实现了现代管理理念与企业的有效对接,内控监督得到强化。五是着力构建和谐企业,民主管理渠道基本畅通。近年来,集团公司不断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充分发挥职代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每年召开职代会,在企业重大决策上听取员工意见,保证员工了解和参与企业改革和经营管理,进一步实现企业决策的民主化。牢牢把握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条主线,抓住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职代会四个关键环节,致力于完善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巡查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提出四个方面的意见建议。集团公司将以这次巡查工作和落实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