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分公司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
发布日期:2012-08-16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和公司行业作风建设,增强职工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强化管理效能,维护公司对外形象,提高公司对外信誉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朝着又好又快方向科学发展,7月26日,集装箱分公司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通过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行风建设活动,让员工进一步强化职业责任,提升职业技能,认识到个人命运与企业前途紧密相连,个人利益系于企业发展,从而自觉地学习和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把外在的约束化为内在自主自愿的需要,养成诚实守信、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从而把公司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推向一个新阶段。为此,公司制定了六条措施。
一是公司实行首问负责制。客户来公司办事,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耐心听取客户的陈述,了解客户所办事项,并认真解答客户提出的有关问题,不可不理不睬或借故推托。
二是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集团和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公告及通告。
三是员工在代表公司的各项活动中,必须维护公司的荣誉和利益。
四是员工在工作中应积极进取、严于律已,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个人的工作效率、技能和技巧。
五是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经营或与第三人合伙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六是清正廉洁,对待客户一视同仁,严禁对客户“吃、拿、卡要”,索要财物,严禁做人情船、吊人情箱。
对模范遵守上述制度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公司将授予“职业道德模范”荣誉称号,让其享受年度先进个人的待遇;对不执行上述制度,或执行不力甚至违反上述制度而被举报、投诉查有实据的人员,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教育、通报批评、严肃警告、经济处罚、调整岗位直到下岗的处分。下岗期间只发生活费,下岗期间必须按时上下班,学习指定材料,并写读书笔记。下岗期满后,经群众评议,组织考核,视情况方可重新安排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