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委派财务经理实行定期轮换交流
发布日期:2009-04-28
日前,集团公司对委派的财务经理在各单位之间进行了互相轮换交流,这是集团公司成立以来首次实行的委派财务经理定期交流制度,它是集团公司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加强财务管理,对各分公司、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行科学约束机制的一种新尝试,是一种全新的会计管理体制,标志着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刘东要求各委派财务经理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严格按照《会计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财经纪律,充分发挥财务的核算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全集团公司的利益。同时,各委派财务经理也要积极为受派单位当家理财,保证受派单位财务会计活动健康有序运行。
为了充分发挥财务的核算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管理,集团公司于2007年开始实行财务经理委派制度。2007年3月,集团公司正式选拔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丰富的财会专业知识和现代管理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工作能力的财务人员到指定单位担任财务经理。财务经理对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受派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在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的指导和监督。财务经理实行委派制,每届任期两年,同一单位可连任一届。各委派财务经理肩负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的双重职责,主要是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和财务管理部的各项指令,负责受派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开展财务收支活动,进行财务分析、成本分析,监督检查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为单位领导和上级单位提供及时准确的财会信息等。
据了解,从集团公司实行财务经理委派制度两年多来运行情况来看,效果比较明显。一是有利于整个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确保了资金运行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了经济效益;二是有助于将财务风险的事后控制转为事前控制;三是强化了财务管理,规范了会计行为,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四是有助于进一步健全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治理机制。